第一条学生进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实验室开展实验前需做好预习和准备,熟悉实验内容和注意事项。
第二条 学生需按课表或实验室开放预约时间进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展实验,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实验室。
第三条 进入实验室需遵守山东科技大学关于实验室安全的着装及室内行为的各项规定,服从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 实验工作中碰到疑问及时请教实验室管理人员,不得盲目操作。做实验期间严禁长时间离开实验现场。
第五条 实验期间需关注室内用电情况,遇到设备异常发热、不正常工作等情况需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
第六条 室内弱电和强电供电箱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打开,禁止自行断电或者上电操作;未经管理员同意禁止将其他设备插入供电插排,防止线路超负荷过热。
第七条 未经指导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拆装实验室内的计算机及设备,不对计算机进行操作系统或磁盘方面的改动操作。
第八条 熟悉紧急情况下的逃离路线和紧急应对措施,清楚灭火器材、紧急出口的位置,遇到问题按照现场教师指挥有序撤离。
第九条 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实验结束后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等登记表,设备及耗材归位,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检查后离开实验室。
第十条 各实验室门禁夜间定时关闭,实验学生应在实验结束后及时离开实验场地,避免造成人身安全问题。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电气与控制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解释。